通知公告 NOTICE
台州市湖北商会周年庆典招商方案
18/01/29
【年会动态】王小华会长向台州市湖北商会周年庆典赞助2万元现金
18/01/29
【年会动态】刘新军执行会长向台州市湖北商会周年庆典赞助1万元现金
18/01/29
关于会费缴纳和入会资料提交的通知
17/03/15
商会动态 Chamber dynamics
【商会新闻】交流工作,增进友谊,凝聚共识,共谋发展 ——浙江省湖北商会秘书处联席会在衢州召开
我会会长王小华出席昆山市湖北商会换届大会
同话桑梓 共谋新业——路北街道2018年乡贤新春茶话会

台州湖北商会财务管理制度

日期:17/07/19 来源:台州湖北商会 编辑:商会

台州市湖北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商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商会的资金,提高商会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异地商会管理办法”和《章程》精神,依据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结合本商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商会一切财经活动;

第三条 本商会财务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收支透明、服务会员的原则,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年终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

第二章 经费收入

第四条 本商会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多渠道开辟资金来源,增加经费收入,保障商会正常运转。

第五条 经费收入来源

1、 会费收入;

2、 接受国内外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

3、 政府部门和其他部门、单位的经费补助;

4、 政府和其它有关部门委托本商会承担某项事务所拨付的专项经费;

5、 有偿服务收入;本商会按照章程开展的咨询服务、技术开发、商务考察、出版刊物、举办培训、商务会展等服务项目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6、 开展自养性经营活动的收入。举办各类经济实体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7、 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条 本商会在开展重大活动需要会员、社会企事业单位资助时,应贯彻自愿、协商原则。

第七条 所有收入均应汇入(存入)本商会银行账户,严禁帐外循环、设立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

第三章 经费支出

    第八条 商会经费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用于以下开支:

一、日常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费、文印费、书报费、邮电费、电话费、出版会刊及印刷费、各种咨询费、律师费、服务费、广告费、房租费、水电费等开支;

二、会务费及商会活动费,包括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 商会举办各种会议以及讲座、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办事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补贴、福利补助及个人通讯费等,在商会担任领导职务和工作人员的离退休干部、职工的补助费等项开支;

四、差旅费;

五、社会捐献、赞助等慈善事业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六、接待费包括领导和来宾的迎来送往的接待、礼品等支出;

七、商会为会员服务的各项活动和各项工作的支出,与商会有关的其他正常开支。

八、本会党支部的活动经费等其他开支。

第九条 办事机构聘用的专职人员的薪酬福利另行制定管理规定,经商会常务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商会工作人员因公出差车费据实报销(特殊情况需乘火车软卧及乘飞机的需报请会长批准方可乘坐);对商会工作人员开私车办公事的补偿,按行驶的实际公里数计算:车排量在1.8升以上的按1.2/公里计算,车排量在1.6升以下的按1/公里计算;出差补助标准:省内每人50/天,省外每人80/天(超过12小时算一天);住宿标准:每人原则上不得超过260/天。

第十一条 商会接待费。宴请标准:省部级领导人,人均不超过400元;地市级领导人,人均不超过300元;县处级领导人,人均不超过200元;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客人;来台考察的湖北省个市区县领导,原则上由原籍地的会员接待,若没有的,可参照上述标准接待。

第四章 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 本商会的财务管理,实行会长负责制,秘书处配备兼职会计1人,专职出纳1(可由秘书兼任);专职物质资产管理员1人(可由秘书兼任),帐、钱、物要分人管理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经费开支的审批制度、物资的收发和领取制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除接受监事会的监督以外,还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审计;定期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按规定向相关机构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 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其会计核算方法按现行国家法规执行,并设置部分会计科目;经费开支执行预算制,秘书处要认真编制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报告,提交会长办公会议通过后,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

第十五条 本商会收取费用的票据,开具台州市财政局申领的非税事业性收费收据;属于纳税范围的收费项目,实用税务部门印刷和监制的发票;

第十六条 本商会的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和转让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七条 开支报销票据,所有开支均应有正规票据,并经经办人签字,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如下:

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专职秘书长审核财务付款并记帐。

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 的审批程序: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专职秘书长审核会长(或会长委托的常务副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例行开支及单项开支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审批程序:秘书处编制预算会长办公会议批准预算→商会秘书制作报销凭证秘书长审核会长批准财务付款并记帐。

第十八条 财会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妥财务移交手续;经费收入,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用。

第十九条 对违反财经法规或有经济犯罪行为的,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条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一、原则上当月费用当月报销,不得跨月份报销。

二、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人员必须就其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各项费用支出须有合法原始凭证,并在正式票据上注明用途。必须凭合法的票据入帐,凡与本会成本、费用、资产有关的支出,均应索取合法票据。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财会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全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

、开支后的每一笔报销单据,其经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均应在报销单据上签字,不符合规定的会计应拒绝做帐,出纳应拒绝付款。

第五章 现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 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严格现金库存限额、使用范围和发放手续。严禁现金坐支、套取现金。

第二十二条 坚持“帐钱分管”的原则,建立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帐证、帐表、帐实相符;

第二十三条 现金收支除发放工资、福利、劳酬、奖励费、加班费、误餐费、津贴费、旅差费和2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外其余应该通用开户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现金必须做到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收坐支,不准以白条抵库;做好支票管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或远期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谋取私利;未填用的支票与印鉴须分开保管。

第二十四条 建立固定资产购置、登记、领用制度。固定资产包括购置、自制,业务主管部门调拨和国内外捐赠的土地房屋、专用设置、交通工具等均应列入固定资产。

第六章 财务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五条 财会人员职责:

、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帐目要做到一笔一结,一月一报,每季度出财务报表,年终做出财务年度报表。

、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据。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不得遗失。

、会计应确保帐目的真实性。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记载欠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台州市湖北商会一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首页 关于商会 商会资讯 会员服务 商会会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20.台州湖北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29692号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