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台州市湖北商会周年庆典招商方案
18/01/29
【年会动态】王小华会长向台州市湖北商会周年庆典赞助2万元现金
18/01/29
【年会动态】刘新军执行会长向台州市湖北商会周年庆典赞助1万元现金
18/01/29
关于会费缴纳和入会资料提交的通知
17/03/15
商会动态 Chamber dynamics
【商会新闻】交流工作,增进友谊,凝聚共识,共谋发展 ——浙江省湖北商会秘书处联席会在衢州召开
我会会长王小华出席昆山市湖北商会换届大会
同话桑梓 共谋新业——路北街道2018年乡贤新春茶话会

台州市湖北商会临时党支部书记选举办法

日期:17/07/19 来源:台州市湖北商会 编辑:商会



台州市湖北商会


临时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一名,候选人2人,差额1人。党支部书记选举采用无记名差额投票选举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选举采取一张选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一次记票的办法进行。选举时,以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才能进行。

三、被选举人须获得赞成票人数的一半以上才能当选。选举人对票选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画“O”;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画“X”;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O”。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填写选票时符号要正确,笔迹要清楚,缺席的党员不能参加投票。

四、选举大会设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监票人和记票人不得从委员候选人中推选。

五、监票人当众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当场公布。

六、在选举中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特殊情况,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七、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后生效。

            台州市湖北商会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二日

 


首页 关于商会 商会资讯 会员服务 商会会员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7-2020.台州湖北商会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7029692号
技术支持: